北京霍普醫院秉承“一切以甲狀腺患者為中心”的理念,致力于為患者提供多方位的醫療服務,特為患者明確如下各項權利和義務。
患者權利
1. 患者有權享受禮貌周到的待遇和服務,不因種族、信仰、性別、國籍、宗教/文化背景、性傾向等而受到區別對待;
2. 在不及時治療就會危及生命或導致殘疾時,患者有權得到迅速的治療,無論其是否具有支付醫療費用的能力;
3. 患者提出的問題和要求有權得到及時的答復,患者的申訴有權得到醫院的重視;
4. 除非病情或治療的需要,患者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身體約束;
5. 任何有關患者的通訊信息和醫療記錄都屬于個人隱私,有權得到保護; 患者有權選擇在法律許可限度內,不公開其相關醫療信息;
6. 患者有權得到關于診斷、治療以及操作的詳細說明,其中包括益處、風險、治療結果以及其他可能的替代性療法,醫生須用簡單易懂的語言向患者提供相關信息;患者需要時,有權得到翻譯或輔助服務,以協助交流;
7. 患者有權知道為其提供醫護服務的醫護人員的身份和職業背景;
8. 如果醫院需在治療或護理中從事或開展研究的話,患者有權了解相關的情況,有權自主決定接受或拒絕;
9. 患者適合在本院繼續治療時,可以繼續接受治療;不適合繼續在本院治療時,有權得知其他可行的治療選擇;
10. 患者有權了解與本人醫療護理有關的規章制度和信息,包括相關的財務信息;
11. 患者有權要求并得到相關醫療費用的總帳單,費用明細表,以及費用的詳細解釋;
12. 患者有權參與決策醫療服務;
13. 患者有權在治療前和治療過程中決定改變治療計劃(在法律允許范圍內),醫生應告知患者因改變決定而可能產生的醫學后果,患者有權拒絕治療并被告知拒絕治療的后果;
14. 患者有權拒絕家庭成員參與或決定其醫療方案,也有權邀請其家庭成員或其他人員,參與其醫療方案的選擇;
15. 患者有權參閱本人的門診醫療記錄,也可向醫院索取復印件。同時,醫院保留患者病案資料原件并為患者終身建檔,以保護患者隱私并提供更優質的診療服務。
患者義務
1. 患者和家屬有義務如實提供個人信息、病情、病史等信息;當個人信息(地址、聯系方式等)發生變化時,有義務及時通知院方更新;
2. 患者初次來我院登記時,需至少提供一種帶照片的身份證件原件;
3. 患者有義務簽署“財務責任書”和“常規醫療知情同意書”;
4. 患者有義務簽署臨床診療知情同意書;
5. 患者有義務在付費時出示保險卡原件(適用以保險支付醫療費的患者);患者和家屬有義務提供與保險索賠相關的信息;
6. 保險或第三方付費方不支付的醫療費用及押金,患者應盡義務支付;
7. 患者有義務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療方案;
8. 患者和家屬有義務配合實施已同意的治療方案;
9. 患者和家屬有義務遵守本院的規章制度,特別是與患者安全有關的條款;
10. 患者和家屬有義務尊重他人的權益;
11. 患者和家屬有義務按預約就診或提前取消預約;
12. 患者和家屬有義務保存個人的貴重物品;
13. 患者和家屬如果拒絕治療或不遵守醫囑的話,有義務簽署相關知情同意書,并接受其行為所導致的后果。